|
利剑出击:华北五省(区、市)联合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文 / 本刊记者 赵艳
保证道路畅通、物流顺畅是交通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但是,愈演愈烈的车辆超限超载使我国部分道路怎么也畅通不起来,保证畅通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行业面临的一大难题。 11 月 9 日 ,交通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 在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内蒙古等华北五省区市行政区域内,联合打击车辆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 ,全面禁止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
一、华北五省(市、区)联合治超的背景
华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交通通道,是公路煤炭运输最主要的区域,也成为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重灾区。自 2004 年 6 月 20 日 全国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来,华北五省(区、市)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实施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5]30 号)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治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货车超限超载率大幅下降,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止;路桥设施得到保护,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通行效率显著提高,运输市场秩序平衡规范。
但是,受利益驱动,最近一段时期在华北地区公路上行驶的货车,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的现象有所抬头。这些大型货车本身承载能力强,有的经过非法改装,违法装载后车货总重可达 200 多吨,严重的威胁着公路、桥梁以及交通安全。
2007 年 8 月 24 日 ,交通部在山西太原召开了“深入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华北片区汇报会”。会上,五省(区、市)交通部门倡议在华北联合开展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全面禁止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过桥行驶,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为此,华北五省(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现有治超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出台了《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
通告的出台,为新形势下华北五省(区、市)的治超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必将极大的促进华北地区交通运输市场的规范管理。而华北地区超限超载问题得到解决,将会对全国的治超工作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
二、工作目标
这次联合行动,就是要在五省(区、市)行政区域内,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特别是重点打击超过桥梁设计承载能力(最高为 55 吨),危害性巨大的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巩固治超成果,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维护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通过以华北五省(区、市)为中心,辐射和推动全国治超,并为北京 2008 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从即日起,严禁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在华北五省(区、市)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和桥梁上行驶。
(二)五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各汽车生产、改装企业,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煤矿等厂矿企业和货源站场等,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制造车辆,合法给车辆装载、配载,安全组织运输,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五省(区、市)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采用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执法和整治非法改装车辆的工作力度。对发现严重超限超载和未经许可的超限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要联合治理,严管重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违法车主处以上限的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违法超载未达 30% 的机动车驾驶人给予 2 分的记分处理,对违法超载 30% 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给予 6 分的记分处理。
( 四 ) 五省(区、市)工商、公安、发展改革、交通等部门按照国家整治违法生产和改装车辆的有关要求,在执法现场发现擅自改变车辆(含油汽罐车辆)外廓尺寸、加拦板、加钢板以及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的,要强行拆解,强制恢复车辆原状,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一旦发现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有关部门除按规定现场执法处罚外,还要实施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汽车生产或改装厂家以及运输企业和厂矿企业的责任。如果导致压垮桥梁或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从事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组织和个人,或者恶意聚众堵车、阻碍、强行闯关、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涉路执法人员要依法规范执法。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五省(区、市)建立省际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治理工作力度。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现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必须在本行政区域内消除违法行为,不得放行到相邻省份,否则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五省(区、市)人民政府以及公安、交通、工商等有关部门之间,要分别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确保定期沟通,信息互通。
(三)在重点打击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同时,对其他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也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5 〕 30 号)以及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交公路发〔 2004 〕 219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强化治理工作。
交通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追根溯源,从源头抓起
华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交通通道,是资源特别是煤炭生产重点区域,同时也是超限超载的重灾区。如何在治超过程当中保持道路畅通? 首先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和路网的密度。路网密度越高道路越畅通,为资源能源的运输也带来了便利。这是交通部门这些年一直努力在做的最根本的事情。国家高速公路今年将突破 5 万公里 。其次是在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恶意抗法的企业或者是驾驶人员要躲过这些检测的站点,可能会对于局部路站形成一定的拥堵。此次五省(市、区)的联合行动,将为那些守法者保持一个畅通的交通环境,对那些违法者采取共同的行动,加大整治和打击的力度。
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要从源头抓起,关键是让那些超限车不要出生,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国家几部委将要召开治理超限超载的专题会,对超限超载车辆追根溯源。从源头上抓,就是让那些非法生产超限车企业和经营者受到法律的制裁。交通部也正在对法规建设进行研究,将《公路保护条例》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上,争取能够从法律角度来加大监管力度,形成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要确保公路的畅通,让守法者感觉到便捷和舒适,让违法者不能上路。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周正宇:治超的重点是护路桥,压事故,保安全
2008 年,北京市治超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促进和谐交通、和谐社会,促进首都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以“护路桥,压事故,保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加大治理力度,继续坚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确保,四个到位,五个结合,六个深化”。
一个中心:以为奥运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中心;
两个加强:继续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继续加强远郊区县和城区治超的力度;
三个确保:确保全市货车受检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 2% 以内,确保全市路桥完好率高于 2007 年,确保全市货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
四个到位:各级领导到位,资金支持到位,执法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五个结合:严格治理与广泛宣传相结合,联合执法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固定治超与流动治超相结合,打击抗法与保护路桥相结合,治超检测与积极疏导相结合;
六个深化:深化治超长效机制的研究建立,深化综合检查站的建设步伐,深化成员单位的治超力度,深化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深化运输企业的行业自律;深化与周边省市的协调配合。
治超工作任重道远,我们面临的压力仍然很大,在国务院、全国治超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治超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始终坚定信心,以服务奥运,构建首都和谐社会、和谐交通的需要为出发点,团结协作,坚决打赢治超这场攻坚战,为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为构建首都的和谐交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李惠杰:治超势在必行
车辆的超限超载问题由来已久,治超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情况比较复杂。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是全国性的危害,天津市地处华北超限超载比较集中的地区当然也不例外。我举一个例子:天津的津围公路平均每天运输砂石料车辆 3500 辆次,总重量为 35.8 万吨,也就是说平均每辆车重达到 102 吨,有的车辆单车达到 140 吨,对公路桥梁的损害是相当严重的。一般设计使用标准 12 年的公路, 3 ~ 5 年就要进行不应有的维修。目前,全市国省县级公路共有桥梁 699 座,其中大桥 114 座,中桥 189 座,小桥 396 座;而其中危桥 28 座,占桥梁总数的 4.1% 。按照现行的技术定义,危桥主要是指承载能力降低,但未直接危及桥梁安全需要进行大修或改造的四类桥;以及承载能力明显降低,并直接危及桥梁安全的五类桥。路压坏了,可以维修,但是一旦桥塌了,其后果是不可挽回的。所以说,这次华北五省(区、市)联合行动,禁止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的车辆上路过桥,势在必行。
山西省交通厅厅长王晓林:以治理危桥为突破口,全面打击超限超载
目前,山西省的超载车辆由治超前的 85% 降到 10% 左右,特别是交通、公安依靠当地政府密切配合,使治超工作取得了一个阶段性的成果。但这次为什么又要提出联合治超呢?就是因为超载车辆把我们的桥梁给压塌了,这反映出治超工作和我们所有的工作一样,是有起有伏的。由于能源的问题,全国 75% 的资源都是从山西省往外调,单从公路上运输的煤炭资源就达到 50% 。 随着国际油价的上升,煤炭价格也在不断上涨,对能源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加大。 由于利益的趋驶,最近我们发现有载重达到 300 吨的汽车上路,但我们公路的设计水平根本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就山西省来说,超载造成的公路损失在 10 亿左右。因此,我们五省(区、市)此次以治理危桥为突破口,无论是从保护环境、维护司机的利益,还是保护我们的路产,都非常必要。
此次联合治超是要对所有的公路进行治理,不仅包括国省干线,而且还包括农村公路。治超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必须紧紧依靠所在的市、县两级政府齐抓共管,这也将通过下一步的工作来落实。比如说,在山西省已经由当地政府来实施,依靠当地政府来保护农村公路,并且把农民群众发动起来,自己爱惜自己的劳动成果。
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杨国华:代号“利剑行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
就当前的治超工作来看,形势非常严峻。随着治超的深入发展,可以说范围越来越广。如何保障执法人员自身的安全?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主要是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一些不法车主拒停闯关,聚众暴力围攻执法人员;二是车托通过组织车辆闯过治超站点,收取一些钱财,给我们的治超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这次华北五省(区、市)联合治超,其中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明确了我们的工作任务,我们可以组织各个部门形成一个协调联动的机制、形成一个合力。特别是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参与,对治超环境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全体动员,把这个工作做好,把超限超载运输的现象彻底的遏制。
首先要加强宣传,让全社会充分认识治超的重大意义,理解和支持治超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同时,要向超载车辆的车主业户和司乘人员宣传超载的危害性,使他们自觉地按规定装载和运输。其次,要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配合,进一步形成治超的合力,形成从多方面遏制超限超载现象的机制。
就交通部门来讲,要从四个方面来开展工作。一是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确保人员投入,保持严管态势,开展代号为“利剑行动”的专项治理行动,特别针对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的恶意超限超载车辆、实施计重收费后绕行站点的超限超载车辆,以及收费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二是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加快治超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合理调整治超检测站点布局,分批开展治超站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建成一批标识统一、设施完备、管理规范、信息共享的治超检测站点,逐步完善全省监控网络。四是建立流动治超制度,由“控点”到“控面”, 24 小时对绕行严重的线路进行流动检查。要制定并完善非现场执法程序,对于暴力抗法、以各种手段拒绝接受检查和处理者,将列入治超“黑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戴贵:计重收费——治超手段有利的补充和完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 12 月 1 日起 实行计重收费。为了避免引起一些车主的误会,有必要进行澄清。实行计重收费的主要目的是采取经济和价格的手段,来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输的利益驱动,从而有效的鼓励守法运输,遏制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是对治超执法的有利补充和完善。执行计重收费以后,我们执法的主要手段还是卸载、劝返和重罚,不能因为计重收费而弱化了路查。
内蒙古也是一个资源大区,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前两年是比较严重的。这几年经过了治理,现在高速公路上已经控制在 3% 以内,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联合治超的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